曲艺
曲艺,是中华民族各种说唱艺术的统称。它是由民间口头文学和歌唱艺术经过长期发展演变形成,是以“口语说唱”来叙述故事、塑造人物、表达思想感情、反映社会生活的表演艺术门类。多数以叙事为主、代言为辅,具有“一人多角(即一个演员模拟多种角色)”的特点,或说或唱;少数以代言为主、叙事为辅,分角色拆唱,不同的曲艺品种与其各自产生的地区方言关系密切,曲艺音乐则是我国民族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演出时演员人数较少,通常仅一至二三人,使用简单道具。表演形式有坐说、站说、坐唱、站唱、走唱、拆唱、彩唱等。曲本体裁有兼用散文和韵文、全部散文和全部韵文三种。音乐体式有唱曲牌的“联曲体”、唱七字句或十字句的“主曲体”,或综合使用两者。
曲艺包括的具体艺术品种繁多,根据调查统计,除去历史上曾经出现但是业已消亡的曲种不算,目前仍然存在并活跃于中国民间的曲艺品种,约有400个左右。包括相声、评书、二人转、单弦、大鼓、双簧,还有新疆维吾尔族的热瓦普苛夏克、青海的平弦、内蒙古的乌力格尔与好来宝、西藏的《格萨尔王》说唱、云南白族的大本曲,以及北京琴书、天津时调、山东快书、河南坠子、苏州弹词、扬州评话、湖北大鼓、广东粤曲、四川清音、陕西快板、常德丝弦等等。各地区、各民族,共有和相异的曲种,大至十数个省份、小到一两个县区,均有不同程度的普及和流布。这些曲种虽然各有各的发展历程,但它们都具有鲜明的民间性、群众性,具有共同的艺术特征。这就使得中国的曲艺不仅成为拥有曲种最多的艺术门类,而且是深深扎根民间具有最广泛群众基础的艺术门类。
作为中国最具民族特点和民间意味的表演艺术形式集成,曲艺具有这样几个主要的艺术特征:首先,曲艺表演是以“说”和“唱”为主要表现手段,所以要求它的语言必须适于说或唱,一定要生动活泼,简练精辟并易于上口。其次,曲艺不像戏剧那样由演员装扮成固定的角色进行表演,而是由演员装扮成不同角色,以“一人多角”的方式,通过说、唱,把各种人物、故事表演给听众。因而曲艺表演比之戏剧,具有简便易行的特点。其三,曲艺表演的简便易行,使它对生活的反映快捷,曲目、书目的内容多以短小精悍为主,因而曲艺演员通常能够自己创作,自己表演。其四,曲艺以说、唱为艺术表现的主要手段,因而它是诉诸于人们听觉的艺术,它通过说、唱刺激听众的听觉来驱动听众的形象思维,在听众的思维想象中与演员共同完成艺术创造。其五,曲艺演员必须具备坚实的说功、唱功、做功和高超的摹仿力,演员只有具备了这些技巧,才能将人物形象刻划得维妙维肖,使事件的叙述引人入胜,从而博得听众的欣赏。以上是曲艺品种艺术特点的不同程度的近似之处,是它们的共性。同时这些曲种又是各自独立存在,自有个性的。不仅如此,同一曲种由于表演者各有所长,又形成不同的艺术流派,即使是同一流派,也因为表演者的差别而各具特色,这就形成了曲坛上百花争艳的繁荣景象。
曲艺发展的历史源远流长。早在古代,中国民间的说故事、讲笑话,宫廷中“俳优”(专为供奉宫廷演出的民间艺术能手)的弹唱歌舞、滑稽表演等,就含有曲艺的艺术因素。到了唐代(公元618~904年),讲说故事小说和宣讲佛经故事的“俗讲”的出现,民间曲调的流行,使得说话伎艺、歌唱伎艺逐渐兴盛,标志着曲艺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开始形成。宋代(公元960~1278年)由于社会的繁荣,市民阶层逐渐壮大,说唱表演有了专门的场所,出现了职业艺人,各种说唱形式也随之兴盛起来。明清两代至民国初年(公元14~20世纪),伴随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和城市数量猛增,说唱艺术取得了巨大的发展,逐渐形成我们今天所见到的曲艺艺术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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